
公告:「菁英學程」選讀申請
(一) 名額:上限為40名,分為一般生25-30名、推薦生10-15名。推薦生名額不足部份,
得由一般生補足。
(二) 對象:本校大學部四技學生。
1.一般生
(1)申請資格,申請者必須同時具備下述兩項條件:
A.申請者若目前為在校一年(含)以上者,必須於最近兩學期學業總平均名列全班
前30%之內,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若目前為在校未滿一年者必須於最
近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名列全班前30%以內,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
B.上述之申請者需具有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證照(或其他相當程度之英檢證
照),或取得本校大一英文分級普通級以上資格。
(2)繳交資料:成績單(在校未滿一年者請繳交前一學期、在校一年以上者繳交前兩學
期)、申請表各一份。
2.推薦生
(1)申請資格
A.由各系推薦系上3至5名學生參加遴選。
B.被推薦之學生上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必須達80分(含)以上。
(2)繳交資料::前一學期成績單、推薦表各一份。
4.獎勵
菁英學程學員獲有以下優先資格:
1.學程結業成績前20%,且訓練要項表現優異者,各獲獎學金2萬元。
2.參與國際交流(參訪所需之交通、膳宿等經費除由學校依規定補助外,
通識教育中心亦視情況酌予獎助)。
3.完成本學程之學生,於畢業時可獲優先推薦工作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