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學科公告】公告來文1則 :「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含本土語情境式演說項目)」著作權同意書、錄影錄音授權書

[收文] 文號:1090006537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0901863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全國語文競賽著作授權同意書、學校上傳參加全國?選手大頭照操作步驟、教師組及社會組上傳參加全國賽選手大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min@hlc.edu.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含本土語情境式演說項目)」著作權同意書、錄影錄音授權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2、考量今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報名期程較往年提前,為維護競賽員參賽權益,特提早公告報名所需資料及日程供各校參照;屆時請協助獲得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參賽代表權之選手(含本土語情境式演說項目),於109年 10月7日(星期三)前上傳大頭照,著作權同意書、錄影錄音授權書等至遲應於10月7日(星期三)前寄達本府。
3、本案分為「著作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兩類,每 類均分為「成年版」與「法定代理人版」,請依參賽者年齡 使用適用版本,簽具授權書時,日期請務必填寫,未滿20歲 之競賽員請選擇未成年版,並由法定代理人填寫。
(1)、法定代理人版指導老師簽名欄位,請特別留意。
(2)、所有競賽員均應填具並繳交著作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
4、上傳大頭照相關規則:
(1)、報名本縣109年語文競賽因人數未達成賽標準之項目:閩南語演說社會組、泰雅語朗讀高中組、卑南族語朗讀高中組、噶瑪蘭族語朗讀國小組及國中組、賽德克族語朗讀國中組、作文教師組競賽員;本土語情境式演說項目各組;原住民演說各組;閩客字音字形各組,請將大頭照電子檔傳送至 a19809145@hlc.edu.tw信箱。
(2)、除上述組別外,請逕至「花蓮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hlc.edu.tw/)」上傳所屬競賽員大頭照電子檔(操作步驟如附件)。
(3)、請以該照片上人員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作為檔名(約二吋 照片比例),上傳格式為 jpg或 png。
(4)、照片需為3個月內拍攝,若上傳相片與本人差異太大或所 提供之相片不清晰,會造成全國賽報到流程不順暢,請各 校務必從嚴檢視。
5、旨案電子檔,請至本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hlc.edu.tw)-109年最新消息下載。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32685-1096537-1.pdf 主文
2 132685-1096537-2.pdf 附件資料
3 132685-1096537-3.pdf 附件資料
4 132685-1096537-4.pdf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090930  完成日: 1090922  登錄日:  主辦起始日: 10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