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學科公告】 公告來文1則 :轉知文化部「文化部受理來臺展出之文物藝術品或標本不受司法追訴扣押或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申請認可辦法」

[收文] 文號:1100008759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593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普通
附件:文化部來文、發布令、總說明、辦法 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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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轉知文化部於110年11月8日以文綜字第11020449841號令發布施行「文化部受理來臺展出之文物藝術品或標本不受司法追訴扣押或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申請認可辦法」,請查照。
說明:
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7日文綜字第11030379793號函辦理。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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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48373-1108759-5.pdf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101201  完成日: 1101123  登錄日:  主辦起始日: 11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