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學科公告】 公告來文1則 :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收文] 文號:1110002510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一)字第11100347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普通
附件:文化部函、發布令、第4點修正規定 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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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轉知「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業於111年3月29日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茲檢送第四點修正規定、發布令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文化部111年3月31日文源字第111300877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