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學科公告】 公告來文1則 :花蓮縣政府「花蓮縣111年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及各項競賽項目競賽員到場時間表

[收文] 文號:1110006385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101697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花蓮縣111年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0823 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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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min@hlc.edu.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檢送「花蓮縣111年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及各項競賽項目競賽員到場時間表,請務必轉知所屬競賽員及其指導老師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各項目各組之競賽員務必於「報到時間」結束前完成報到程序,逾時即不予受理報到,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重申,各組競賽員報到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可辦識 為本人照片之健保卡、在學證明書、國民身分證、學生證或 駕照、教師證其中一項),證件所附照片,足以為承辦學校 報到處工作人員辦識之用,若有身分疑議或證件未帶齊等情事,得先由承辦學校拍照以備後續查驗,並由競賽員或各校 代表教師、各單位領隊簽署切結書(如有需求,請洽服務台 工作人員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