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 文號:1130005115 --主辦單位: 人文社會學科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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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一)字第113220166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申請須知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蔡依玲
電話:(02)7736-5920
電子信箱:wfxx@mail.moe.gov.tw |
|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主旨:
| 有關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並於113年7月31日前報部,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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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相關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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