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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中心公告】慈濟科技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教學短期教師

公告分類 : 華語文中心公告

【徵才公告】慈濟科技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教學短期教師

一、應徵條件(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備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

3.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臺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20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

4.兩年以上團體班華語教學經驗。

5.有莫三比克、印度或尼泊爾華語教學經驗為佳。

二、開課班別

以下課程預計由3位教師協同開設,每位教師每週授課時數約20小時(最多可達30小時)

(一)、莫三比克班

1.授課對象:莫三比克青年學子

2.授課內容:培訓學生華語聽力與閱讀

3.學生人數:預計15位

4.學生程度:華語零起點、英文程度不高

5.上課日期:2024.06.27-2025.02.21(春節休假)

6.課程時段:周一至五,每日9:10~12:00及13:30~16:20

(二)、印度及尼泊爾班

1.授課對象:印度、尼泊爾學子

2.授課內容:培訓學生華語聽力與口說

3.學生人數:預計22位

4.學生程度:華語零起點、英文程度不高

5.上課日期:2024.07.04-12.15

6.課程時段:周一至五,每日9:10~12:00及13:30~16:20

三、應徵資料

1.學歷與成績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或教育部核可之華語專業系、所、學程之成績單或學程證書影本。

2.個人履歷表及自傳(600-1000字,含動機、教學理念、相關能力等)。

3.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能力之相關文件影本,如:教學時數證明、在職證明、外語語言證明、專業證照等資料。

四、待遇

1.薪資:鐘點費(每小時725元)

2.補助:授課期間提供校內宿舍免費,補助一次往返花蓮交通

五、收件方式

1.欲申請者請備妥資料後,請將上述文件轉成PDF檔,以電郵方式寄至:  hecd11@ems.tcust.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慈濟科技大學短期華語教師+姓名」)。

2.截止日期:113年5月10日(星期五)。

*隨到隨審,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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