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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方式

通識護照的認証方式

作業辦法

課程指定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任課老師設計之學習單指引為範圍。

活動前,由學藝股長收齊參訪記錄表(記得填入姓名),呈請主辦單位認証後發還;或學生獨自取得主辦單位認証。

活動結束後,填妥參訪記錄表送交任課老師批閱後,先行發還。

學藝股長於每學期第六、十六週收齊參訪記錄表送交通識教育中心,並協助認証。


自行前往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非課程及老師指定。自己前往參加的活動(此參訪活動符合通識課程領域)。

活動前,自行呈請主辦單位認証參訪記錄表。

活動結束後,填妥參訪記錄表,送交通識教育中心代為轉交相關領域的老師批閱後,先行發還。

學藝股長於每學期第三、十五週收齊參訪記錄表送交通識教育中心,並協助認証


*注意事項:
  1. 以班級為單位,校內各行政、教學單位及老師不接受個人通識護照相關的認証作業。通識中心於每學期會抽查參訪記錄表,日期將另行公告。
  2. 每項活動,務必填寫參訪記錄表,記錄該活動的名稱及內容摘要。
  3. 參訪記錄表上的認証單位都是通識教育中心。
  4. 關於週會活動的認証流程:主辦單位是學務處,敬請導師協助批閱並簽章;認証單位是通識教育中心。
  5. 各社團、活動中心及系學會主辦活動時,請自備戳章。活動前,提醒同學填妥參訪記錄表中的個人資料,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加蓋戳章後發還。
  6. 同學可將參訪活動的宣傳單張或學習單打洞加入護照內,建立完整的活動檔案。
  7. 請多多利用通識護照中的學習資源。
  • 鼓勵同學於假期間(尤其寒、暑假),多參與不同類型的活動,留下記錄,豐富自我人生經驗。並請妥善使用通識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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