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學年度第一學期語言教學中心業務說明會
一 . 活動目的
1. 藉英語配音比賽,增進學生熟練英語的機會。
2. 期望藉由生活情境模式,促使學生積極融入英語發音、語調的練習,進而提升英語的口語表達能力。
3. 藉由此活動培養學生的口說英語的自信心及積極學習的態度。
二 . 主辦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英文組
三 . 比賽對象
1. 大學部各系至少2-3隊,每隊4~6名。若四技一、二年級出隊參加,則成員需涵蓋基礎級、普通級、進修級各1-2名。
2. 參賽之所有學生,於六足歲以後,皆未曾在英語系國家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美國學校就讀兩年以上,如有不實,於賽前被發現,取消參賽資格,賽後發現,則取消受獎資格。
四 . 報名日期及地點
1.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報名時需繳交報名單及所選影片片段光碟(6-7分鐘,
請自行剪接,並請使用可以media player或real player播放之軟體存放檔案),
連同英語文劇本word檔交至通識教育中心林郁文小姐處。
2. 每隊需有指導老師一名,沒有指導老師的隊伍,則不受理報名。
3. 每隊需在報名表中註明參加個人評分之成員2名。
五 . 比賽時間
101年5月21日15:30至17:30舉行,參賽隊伍需在15:30前完成報到
六 . 比賽方式
1. 參加決賽者請攜帶學生證明報到。出場順序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採隨到隨抽之
方式決定逾時則由工作人員抽,並公佈於會場外,未準時報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餐賽者不得有異議。
2. 參賽者請於比賽當日,攜帶自行剪輯的戲劇、動畫DVD或VCD片或隨身碟備用。
3. 比賽時,現場螢幕只播放影像、原片聲音為靜音狀態。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
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亦可選擇使用放音機於現場播放原戲劇動畫內之背景音樂
(惟背景音樂不可含有該戲劇或動畫之員有其他音效、比賽會場備有放音機一部)。然而,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或動畫之內原始音效使用、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以5分鐘為限,每逾1分鐘,扣總成績1分
七. 評審方式:
聘請校外專業教師3-5名擔任評審工作。
八 . 評分方式
1.評分項目及佔分數比例
英文(25%)
聲音情感表現(25%)
流暢度(25%)
團體默契(15%)
音效(10%)
2. 配合演出時間以7-8分鐘為限。不足6分鐘取消資格;不足7分鐘或9分鐘以上
各扣總分5分。9分鐘以上,除扣5分外,並停止現場發聲。
3. 總分以第八之1項總和之分數,加算第八之2項分數後,為比賽最後總分。
(1)名次以總積分之高低排序,由評審委員裁決得獎名單。
(2)給予表現優良之個人參賽者獎勵3名。
九 . 獎勵辦法
1. 團體獎:
第一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2500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2000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1500元
2. 個人獎-優秀配音員獎前三名。
第一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2000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1500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禮劵1000元
十 . 注意事項
1. 確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參加,否則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若已
頒獎金獎狀,主辦單位得予以追回,並取消其優勝資格。
2.本辦法若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賽前10分鐘,公開說明之。
3.請務必測試貴校準備之戲劇動畫DVD、VCD片或隨身碟是否可以正常播放。
4.配音比賽時,只播放影像檔,原片聲音將為靜音狀態。
5.戲劇或動畫之影片(英文)字幕可保留,原影片之語言不限。
6.參賽同學請在當日指定報到時間前,抵達比賽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