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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學科公告】公告來文1則 :轉知文化部辦理「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

[收文] 文號:1090000475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一)字第10900116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來函 檔名:附件一 附件二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李欣庭
電話:02-7736-5652
傳真:(02)23976919
Email:jamie7511@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轉知文化部辦理「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17日受理申請ㄧ案,請查照。
說明:
1、依據文化部109年1月20日文版字第10930022731號函辦理。
2、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及侻灣手語之創作及應用,促進我國多元語言永續發展,活絡我國豐富之語言多樣性,爰訂定旨揭補助作業要點。
3、申請者資格:
(1)、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2)、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3)、公、私立學校。
(4)、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4、補助內容:以本土語言或臺灣手語,進行具文化內容之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或多元科技應用,並以紙本、影視音、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上映。
5、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
6、受理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應?即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止,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另檢具申請表(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申請表並加蓋單位章戳)及計畫書一份掛號寄送文化部,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文化部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送達,並以文化部收文單位所載日期為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7、檢附旨揭要點,或至上開獎補助系統網站下載。
8、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化部聯絡人:吳姿嫺小姐,電話:02-8512-6445,電子信箱:wth@moc.gov.tw。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陳玉娟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24685-1090475-1.pdf 主文
2 124685-1090475-2.pdf 附件資料
3 124685-1090475-3.pdf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090206  完成日: 1090205  登錄日: 1090121  主辦起始日: 1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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