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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學科公告】公告來文1則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得獎名單查詢及相關注意事項

[收文] 文號:1090007168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0901998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恩綺
電話:03-8462860#275
傳真:03-8462787
電子信箱:enchi0728@hlc.edu.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有關「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得獎名單查詢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1、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辦理。
2、請各校至本縣學生美術比賽網站(https://art.hlc.edu.tw/)查詢得獎名單,若學生或指導老師名字有誤植者,請於10月20日(星期二)前以電子信箱或電話告知中原國小余老師,以利製作獎狀,電話8333547分機152,電子信箱sunnymouse6927@gmail.com。
3、有關得獎作品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請各校盡速取回需裝裱之前三名得獎作品,裝裱相關規定請參閱【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以上各類作品務必於背面之右上、左下兩方貼好作品卡,並於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送回承辦學校中原國小,以免延誤包裝送全國賽收件時間。
(2)、【平面設計類】各組前三名之學生作品皆需裝框,背後加木板,裝框後高度勿超過10公分。
(3)、高中職組之【西畫】?【版畫】需裝框,背後加木板。【水墨畫】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包妥,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書法類、漫畫類不需裝裱。
4、書法類各組取得前三名決賽權之同學,另行電話通知學校,請學校務必轉請參賽同學於10月17日(星期六)至中原國小參加現場書寫;詳細內容請參閱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
5、各校作品退件,請於11月4日(星期三)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中原國小教務處藝才組領回各校初賽未得獎以及佳作作品,逾期未領回,作品由本府逕行處理,不負保管之責。
6、美術比賽相關訊息,將不定期公告於本縣學生美術比賽網站(https://art.hlc.edu.tw/)。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33451-1097168-1.pdf 主文
2 133451-1097168-2.pdf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091021  完成日: 1091012  登錄日:  主辦起始日: 1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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