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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學科公告】 公告來文1則 :「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

[收文] 文號:1100005304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001440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088091CA0C_ATTCH10、088091CA0C_ATTCH6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min@hlc.edu.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1、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2、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43733-1105304-1.pdf 主文
2 143733-1105304-2.pdf 附件資料
3 143733-1105304-3.odt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100805  完成日: 1100728  登錄日:  主辦起始日: 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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