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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學科公告】 公告來文1則 :教育部「111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收文] 文號:1100006182 --主辦單位: 420人文社會學科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臺教社(四)字第11001170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活動要點、電子海報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蕭文如
電話:02-7736-5693
電子信箱:wxiao89@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本部「111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0年4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168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璧: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或本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五、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小姐,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5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六、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1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陳玉娟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45058-1106182-1.pdf 主文
2 145058-1106182-2.odt 附件資料
3 145058-1106182-3.jpg 附件資料

結案期限: 1100909  完成日: 1100901  登錄日:  主辦起始日: 1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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